這篇作者說他自己額外研發出的工作,常常不得公司的青睞,仔細想有幾個原因 額外做的工作為其他部門的業務。雖然他認為他開發出的功能或想法領先市場一兩年,但是卻可能影響他人的利益。 所作的方向與頂頭上司認知不同,不認為有價值。 雖說主管或許會喜歡屬下不只做分內的事,如果能更進一步做一些額外的事更好,但是從這個作者的經驗來看,就算多做也不一定是件好事!就像作者做的事,可能可以幫助其他部門增加效益,但是撈過界,這種政治不正確讓他嚐到苦頭。自己自行研發出的功能,主管沒興趣,等到市場出現類似的功能後,被人搶先商機才得見天日。這種都要靠外部的市場壓力,來弭平內部阻力的創新政策。再怎樣雄心壯志的人都會失望吧! 之前看過google,他內部有一個創新模式,我覺得很棒,應該可以解決這些問題,google他們工程師有個很有名的20%自由運用時間,每週有20%的時間可以去做他們想做的事情,但是可以做的事情也是有限制的,他們會有一個pool,裡面放著經過認定可以做的專案,每個人都可以提出自己的創新想法,經過審核後就可以放入這個pool裡面,每個人可以依據自己的興趣選擇pool裡面的專案來做。 以我們的情形或許沒有辦法像google一樣豪氣,可以犧牲20%的產能來創新,但是不一定要花工作的時間,可以利用自己額外的時間,使用這樣的方法,我想有幾個好處。 讓想做額外研發的人,有條明確的路,不會政治不正確,至少做出的案子也是上司所認同的。 推廣創新,每個人都可以提出自己特殊的想法,不會囿於一隅,這樣的創新才會多元,不會僅受到少數幾人的影響。 做自己認為有價值的事。既然是自己選的專案,就算不是自己想出的專案,也是自己有興趣的,這樣的工作,會最讓人有生產力。 相信有很多功能是市場需要的,但是因為時程/人力需求,排不上專案時程內,但是如果工程師本身有興趣,願意花額外的時間做,或許會收到奇效。 沒時間壓力的技術評估專案可以納入此塊,讓工程師用自己的時間做評估,沒成效也無妨,不影響成本。 當然,做額外的事也應該有相對應的獎勵,管理者應依據額外專案的完成度,與功能成效給予適當的獎勵。例如多了這個功能,讓業務多賣了幾戶,那麼做此功能的工程師,是不是也可獲得部份分紅,或者此功能讓頻寬費用下降20%,這節省的費用是否可以當成紅利呢?當然獎勵的前提是把本分做好,原本做的專案不能delay,且品質在一定的等級以上,才有資格...